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
原四川省信息产业厅直属事业单位
2009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决定,组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省信息产业厅除军工电子管理以外的职责整合划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因此,原信息产业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继续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理。现根据经原四川省人事厅批准的《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将原四川省信息产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报考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10年1月30日(星期六9:00—17:00)
二、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原四川省信息产业厅5楼521会议室(地址:成都市庆云南街1号) 。
联系人: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刘凯 0839-8891325
原省信息产业厅人事教育处邵娅玲 028-86392050
三、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一《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四、请接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一)《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张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及笔试准考证,另交2张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四)报考有职称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出具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审查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面试费(80元)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面试试讲题目及参考教材:
详见附件二《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试讲题目及参考教材》。
附件一:《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附件二:《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试讲题目及参考教材》。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